云唯知产
八年专注 无限未来
“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”。除了老师之外,那些奋斗在、深耕在不同行业前端,呕心沥血铺路,为我们搭建好平台与框架,传经授业、解答疑惑的前辈,那些支撑我们,给我们帮助、也给我们启迪的同辈,都值得一句尊称:老师好。
近年来,政府工作报告频繁提到知识产权、知识产权贯标与国家“一带一路”顶层战略配套内容,强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企业的作用,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贯标已是大势所趋。
2021年7月14日15时,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。本次发布会将集中发布专利、商标、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半年统计数据信息等内容,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。
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工作,提升云南省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能力,实现贯标认证“州市县区全覆盖、优势企业全覆盖”的发展目标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近日,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,决定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后补助申报工作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,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,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,财政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,利用三年时间,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、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以下统称省)。
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,首次官方定义高价值发明专利:“以下5种情况的有效发明专利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: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、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、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、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。”
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一般规则是“接触加相同或实质性近似减去合法来源”,即被诉侵权人具有接触权利作品的可能性;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作品构成相同或实质性近似;对于该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内容,被诉侵权人无合法来源。
近日,吉林、四川、云南、西藏、新疆、天津、安徽、湖北、海南、内蒙古发布通知,明确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截止时间。